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经费报销与审核工作的函

2025-03-28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财政资助经费报销和审核工作,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2455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27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有关财务管理要求,现将高级研修项目材料审核和财政经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经费金额

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财政资助项目的班次,经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资助,采取实报实销方式,每期资助上限10.5万元。自筹经费高研班办班结束后按各自经费保障渠道进行结算。

二、 经费使用范围

财政资助项目的办班经费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部门或地方自筹经费保障的办班经费依据各单位财务管理要求执行经费使用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和培训费标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可列支研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师资费、资料费、交通费等(线上办班的主要用于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培训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由学员承担住宿费、伙食费等培训费用。

三、 有关要求

请高级研修项目(财政/自筹)承办单位于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按要求将审核所需材料(见附件)上传至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网站(zsgx.mohrss.gov.cn)。财政资助班次承办单位于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按要求将报销和审核所需材料(见附件)盖章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逾期将影响经费拨付、结业证书申领和下一年项目申报。

因中央财政仅能资助125期高研班(列入计划130期),我中心将在财政经费预算执行达到80%90%100%时,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提示,请办班单位及时关注平台公告,下发办班通知前与我中心联系。2025年11月30日之后办班的或中央财政项目预算100%执行后再办班的不再予以资助。

联系人:吕婧、龙明渊、朱璟

  话:010-846539228462929584650572(传真)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处

 

附件:1.高级研修(财政资助)项目经费报销材料清单及要求

      2.高级研修(财政/自筹经费)项目网上审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2025327日          

 

附件一

​高级研修(财政资助)项目经费报销材料清单及要求

 

财政资助项目承办单位于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将以下第一至五项材料盖章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资助事宜。

一、发票

发票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发票内容:培训费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1758R

请同时提供承办单位开户行联行号信息。

二、经费决算表(模板一)

经费决算表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承办单位财务章。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学员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10人。

三、学员及工作人员签到表(模板二)

签到表须为原件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学员、工作人员人数应与经费决算表人数一致。

四、高级研修班办班通知

办班通知须为原件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五、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模板三)

统计表须由承办单位填写提交学员测评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六、其他要求

为精简报销手续,其他支出凭证暂不提交至事业中心,由各承办单位审核并留存备查,有关要求如下:

1.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报销培训费,应提供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的规定,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报销时应和举办培训场所签订协议并提供消费明细,具体应包含培训场地使用时间及金额、住宿使用房间时间、数量、房号及单价、会议室使用时间、数量及单价,以及用餐标准等信息。其中参训人员、授课老师及工作人员需分别标注。

2.讲课费应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标准支付,并留存讲课费签收单或汇款凭据。

3.资料费应留存发票及明细。如报销印刷费还需留存发票、合同及政府采购验收单。

4.交通费报销时需留存城市间车票或机票及机票验真单。出差人员应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按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购买机票时可选择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也可通过政采网公布的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如购买市场低价票,应留存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机票验真单可在信天游网站打印或在航空公司官网进行验真打印。

 

附件二

高级研修(财政/自筹经费)项目网上审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请各项目承办单位于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将以下第一至七项材料上传至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zsgx.mohrss.gov.cn)进行结业申报,审核通过后,学员可自行登录平台网站打印结业证书。

一、经费决算表(模板一)

经费决算表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承办单位财务章。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学员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10人。

二、学员及工作人员签到表(模板二)

签到表须为原件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学员、工作人员人数应与经费决算表人数一致,自筹经费高研班须学员签字确认是否收取培训费。

三、高级研修班办班通知

办班通知须为原件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四、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模板三)

统计表须由承办单位填写并提交,学员测评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五、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重点围绕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Word文档格式上传系统字数不限。

、专业领域研修成果报告(模板四)

专业领域研修成果报告重点围绕项目主题和研修内容,分析专业领域研修成果及建设性意见,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系统字数不限。

、图文动态信息(模板五)

图文动态信息需简要介绍办班基本情况、方式内容、实施效果等,另在文插入3-5张原图并作图注,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系统字数不超过1000字。

、其他要求

支出凭证由各承办单位审核并留存备查,有关要求如下:

1.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报销培训费,应提供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的规定,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报销时应和举办培训场所签订协议并提供消费明细,具体应包含培训场地使用时间及金额、住宿使用房间时间、数量、房号及单价、会议室使用时间、数量及单价,以及用餐标准等信息。其中参训人员、授课老师及工作人员需分别标注。

2.讲课费应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标准支付,并留存讲课费签收单或汇款凭据。

3.资料费应留存发票及明细。如报销印刷费还需留存发票、合同及政府采购验收单。

4.交通费报销时需留存城市间车票或机票及机票验真单。出差人员应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按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购买机票时可选择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也可通过政采网公布的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如购买市场低价票,应留存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机票验真单可在信天游网站打印或在航空公司官网进行验真打印。

 

模板一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

模板二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学员及工作人员签到表

模板三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统计表

模版四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XXX专业领域研修成果报告

模版五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图文动态信息

 

 

证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