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一批评价机构的通知

2025-02-19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机构自愿申报、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综合相关评价机构在第一个有效期内实施情况,经研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3个职业的评价机构继续纳入目录,有效期延长2028316日。相关评价机构要按照工程项目有关要求,科学评价,严密组织,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价结果经得起市场检验,为社会广泛认可

 

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批评价机构目录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

2025218        

 

附件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批评价机构目录

 

序号

职业

评价机构名称

1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2

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

中国电子学会

3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中国机械工程

 

 

证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