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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0-07-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3号)已于5月15日印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总体缓慢。为确保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有效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调度,落实研修计划。各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提前做好对秋冬疫情形势发展变化的研判评估和应对准备。低风险地区要抓住89月份窗口期,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办班进度,落实研修计划。中高风险地区因受疫情影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办班时间和地点,并在办班前报送调整情况说明,确保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办班。

二、科学防控疫情,安全稳妥办班。各办班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谁承办、谁负责,严密组织,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举措,制定高研班办班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加强防控物资和应急预案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稳妥办班。同时,简化办班流程,创新办班形式,高质量完成研修任务。

三、严格财经纪律,合规报销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销培训费应在综合定额范围内,提供有关凭证实报实销。因机构改革,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简称事业中心,开户、税务变更手续预计8月中旬办结。届时,将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http://zsgx.mohrss.gov.cn)公布相关信息。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级研修项目的实施工作,合理安排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办班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人社部专技司继续教育处 010-84207342

人社部事业中心继续教育和国际合作处 010-84629295

 

​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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